退換貨說明

退換貨政策
一. 產品保固

 (1)小作曲家樂器行 所販售之商品,皆為全新品,不同代理商對商品之保固條款有所差異,本公司皆按照代理商所明定保固條款作為依據,消費者可以參閱商品代理商之保固條約。


 (2)店內有時會將福利品/展示品出清,保固條款依每項商品不同有所差異,無保固商品會清楚明列,請詳細參閱後再下單。


 (3)小作曲家樂器行 所販售之電吉他、木吉他、電貝斯,除有原代理商之保固外,亦享有我們提供的終身免費調整弦距檢查,終身換弦費 NT$50(不包含所有可能產生的耗材或零件)。

二.退換貨政策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小作曲家樂器行 網路商城之商品享有7天鑑賞期,日期由消費者收到商品之次日起算。其中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二項規定所訂定的『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客製化商品不享有7天鑑賞期。

如欲退換貨,請先與我們聯繫,並於7天內將未拆封之商品連同發票寄回小作曲家樂器行,收到商品後將會盡速幫您辦理退換貨。
您所寄回之商品必須保持商品本體、附件、說明書、保證書、原廠包裝以及所有隨附文件的完整性。7天鑑賞期並非試用期,如發現商品不合適請勿拆封。如有缺漏附件或是原廠包裝毀損會影響您的退貨權益或是必須負擔部分費用,請您務必確認有購買需求後再行拆封。